监管提示:券结模式转换需谨慎 后续将重点检查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作者:聂林浩
字号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5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开展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解读培训,培训对象包含公募基金管理人投研、合规及销售业务条线人士,以及证券公司合规、经纪、研究、基金销售业务条线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监管指出,目前公募行业存在佣金费率偏高、向股东券商倾斜、与销售规模挂钩及披露不充分等现象,《规定》旨在优化完善交易佣金分配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的监管,彻底扭转与销售挂钩的问题。
据监管通报,2022年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为万分之2.62,各公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应按照监管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调整工作。其中,被动股票型基金(含指数增强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基金不得超过两倍平均费率,即万分之5.24。
针对券结模式,监管强调模式转换需谨慎,不得通过转换模式规避分仓限制,立法本意并非鼓励券结,转换需要有合理理由。监管提示,目前阶段已知的转换目的都是与销售相关,不符合法规要求。此外,据《规定》相关内容,券结基金被允许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证券公司转移支付研究服务费用,此处仅针对2017年以后成立的采用券结模式的公司。
监管还表示,有关信息披露格式与内容,中基协已经制定初稿并征求了一轮行业机构意见和建议,预计今年年底前发布实施,首次披露区间为2024年全年,并对调整前后进行区分说明。
关于后续安排,监管表示,将于今年底或明年初组织专项核查落实情况。其中,采用券结模式的公司将是检查重点。(聂林浩)
收藏
我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