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6月27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塞尔维亚的部分进口货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协定税率,2024年相关税目税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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